大学期末考试时,我因担心挂科,偷偷带了小抄进考场。考试过程中并未使用,但监考老师突然走近,让我先在草稿纸上写上姓名并撕下一半作为标记,随后直接从我试卷下方取出小抄,用它包裹住那半张姓名纸一并收走,全程未言语。当时我已近半小时未翻看小抄,纯属意外被发现。之后一切如常,我继续作答,交卷流程与其他同学完全一致,监考老师未当场质询,考后至今已过一天,也未接到任何通知或约谈。内心十分惶恐,不知是否会被认定为作弊行为、面临纪律处分?我深刻意识到错误,绝非蓄意舞弊,实因焦虑失措、一时糊涂。今后定当严守考纪,踏实学习,绝不再犯。恳请指点,此事后续可能如何处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