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动土作业的深度超过2米时,必须设置梯子以确保人员能够迅速进出作业区域。
动土作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:挖掘土壤、打桩、地锚入土深度超过0.5米;地面堆放物品的负重超过50kg/㎡;使用推土机、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工作。
所有可能影响地下电缆、管道等设施安全的地面作业都属于动土作业的范畴。例如,挖土、打桩、埋设接地极等入地深度超过一定限度的作业(具体深度由各企业根据地下设施的情况确定,有的为0.5米,有的为0.6米,原则是以可能危及地下设施为准)。
包括但不限于:种植绿化植物、设置大型标语牌、宣传画廊以及排放大量污水等影响地下设施的作业;用推土机、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;在规定区域外堆放重物或在非正规道路区域内运输重型物资,包括运输工具在内的总重量超过限定值的也应视为动土作业。
堆物的荷载和运载总量的限定值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。如果在动土过程中发现电缆、管线以及无法识别的物品,应立即停止作业,妥善保护,并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。在采取相应措施后,方可继续进行动土作业。在接近地下隐蔽设施进行动土时,应小心挖掘,禁止使用铁棒、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。

动土作业的注意事项如下:
1.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、盖板和警告标志。夜间应悬挂红灯以示警。施工结束后,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。
2. 动土作业必须按照《动土安全作业证》的要求进行。对于审批手续不全、安全措施未落实的作业,施工人员有权拒绝。
3. 严禁涂改、转借《动土安全作业证》,不得擅自改变动土作业内容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。
4. 在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,应小心挖掘,禁止使用铁棒、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