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费站私设破胎器引质疑
举报有车主担心摩托车高速行驶风险大,赞成入口管控;也有网友质疑高速公路公司无执法权,擅自设置破胎器属越权行为。涉事公司上午承认安装事实,下午却改称事件尚需进一步调查,态度前后不一,引发公众关注与质疑。

车主实拍:高速ETC通道设破胎器,警示冲卡将自行承担爆胎后果。
据社交平台视频发布者称,近日其骑行经过广西岑兴高速寒山收费站时发现,普通车辆驶入高速的匝道入口处,ETC专用通道地面上横向设置了一排金属破胎器,用以阻止非ETC车辆强行通过。通道旁还立有一块橙黄色警示牌,上面印有冲卡破胎,后果自负字样。

视频发布者指出,收费站人员虽口头劝导摩托车骑手遵守法规,但直接铺设破胎器的做法过于激进。摩托车速度较慢、平衡性差,强行驶入高速确有风险;然而破胎器会瞬间刺破轮胎,极易导致骑手失控、车辆侧翻或后车追尾,衍生事故概率显著升高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
网友意见分歧明显,安全需求与权限担忧激烈交锋。
该视频发布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,评论区观点呈现明显对立。
支持加强管控的网友以小型汽车驾驶员居多,他们结合自身高速公路驾驶经历表达了深切担忧。不少长期往返于城市间的车主反映,广西多条高速公路屡次出现摩托车擅自驶入的现象。而高速公路最低限速通常为60公里/小时,摩托车制动性能差、安全防护弱,骑手缺乏车身保护,仅靠头盔难以抵御碰撞冲击,一旦发生擦碰,极大概率导致严重人身伤害。此外,民间摩托车骑行者技术水准不一,部分人存在随意变道、低速占用车道等行为,严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,极易诱发连锁追尾与多车相撞事故,威胁公共行车安全。
部分网友质疑设置破胎器的合法性,认为其属于受严格管控的阻车设施。依据我国路政管理相关规定,只有公安交警、交通运输执法等主管部门才具备设置权限。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作为市场化企业,不具备行政执法职能,擅自布设此类设备涉嫌越权履职,存在法律风险与管理边界问题。
高速管理部门两次回应自相矛盾:先称设置合规,后改称正在调查。
6月16日上午,广西高速公路服务热线96333回应称,全区高速公路已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,所有入口均不得放行摩托车辆,各收费站可依法实施入口劝阻。关于寒山收费站设置破胎器的情况,该部门表示需由属地管理单位进一步说明和回应。
岑兴岑梧高速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,该破胎器系为防范过往车辆闯卡而设,并非专门针对摩托车。此前高速路段曾发生多起强行冲卡事件,为保障收费秩序与通行安全,经公司报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设置此装置。
当日下午2时许,记者就网友反映寒山高速收费站私设破胎器一事,拨打广西高速公路服务热线96333并转接至寒山收费站所属的岑兴岑梧高速客服中心。工作人员回应称,此事已启动调查,但暂未透露具体调查方向及依据,表示需进一步核实相关事实。随后,记者以普通车主身份咨询小轿车通行问题,对方明确答复:小型客车完全可以正常通行,所涉破胎装置并非长期固定设置,仅在特定时段或情形下临时启用,不影响日常车辆通行秩序。
闯卡违法,但高速公路上设置破胎器缺乏法律依据。
北京大成(西安)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指出,强行闯卡属违法行为,但高速公路方面在处置过程中亦存在不当之处。
韩朝泽律师指出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西高速公路通行管理相关规定,全区高速公路严禁摩托车驶入。骑手若明知禁令仍强行闯卡,已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,一经交警查实,将依法予以扣分、罚款等处罚;情节恶劣者,还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。收费站工作人员对违规摩托进行现场劝阻并登记上报交警部门,属于依法履行职责的正当行为。
然而,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在道路上设置破胎器缺乏法律依据。其作为企业,并非法定执法主体,即便遇到车辆恶意闯卡情形,亦无权使用可能损坏车辆、危及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物理拦截装置。现行法律法规仅授权其通过监控系统记录闯卡行为、保存证据,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理,严禁擅自实施破胎、拦停等强制性处置措施。此外,冲卡即破胎,后果自负之类单方声明属于无效免责条款,不具法律约束力。即使车辆存在闯卡行为,若因破胎器引发严重交通事故,运营单位仍须依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华商报·大风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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