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老师大概率不会亲自在网络更新,所以我来分享此事最新的诉讼进展,法院宣判后我也会继续更新。
证据显示,冬妮伪造微信聊天记录。
2024年5月17日,李松蔚微博全文内容如下:
八个月前,我被谣传借心理咨询实施性侵。今天上午,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我起诉造谣者的案件。根据法庭披露的内容,我需向关心我的朋友们说明:此案性质已远超名誉侵权,涉及更严重的指控和影响,希望大家持续关注真相的揭示。



被告在缺乏更多实证的情况下,还提交了以下证据:一是引用论文数据,称4.4%的咨询师与来访者发生过性关系;二是收集其他来访者与我的咨询录音,断章取义,截取了几段涉及性主题的对话,解读为语言性骚扰,试图证明性侵可能性。但实际上,这些录音经我授权,相关内容均与讨论情境密切相关,属于正常咨询工作范畴。
这场闹剧即将结束。过去八个月,我承受了极大的屈辱,也深刻感受到心理咨询在互联网舆论下的艰难处境。来访者可在网上自由发表单方面言论,将咨询关系置于公众审视之中,而咨询师因保密原则限制,即便被误解也无法公开解释。在这种舆论环境下,沉默往往被解读为心虚:你不说话?不说话就代表你有错。这种状况给心理行业带来了巨大压力与风险。
我依然认为,沉默是咨询师的美德与必担的风险,但来访者的话不能偏离基本事实,这是善意的前提。
在此案中,被告虚构了身体接触、性侵、咨询室外互动及微信聊天等子虚乌有的情节,且故意造假,恶意昭然若揭,彻底突破道德与法律底线。通过参与庭审,我亲眼目睹了被告在法庭上的表演,以及庭外可能存在的精心策划。这一切表明,这是一起有预谋、涉嫌违法的操作,已远超心理咨询范畴的界限。我选择不再沉默。待案件判决后,我会公开、正式、全面地对此事发表声明。
我不会仅仅局限于名誉权的维权,还将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。即使删除了相关对话记录,公安机关的技术侦查部门仍可通过技术手段还原真相。到那时,问题就不仅仅是网上发帖那么简单了。这件事的性质极其恶劣,早已超出来访者对咨询师正常投诉的范畴:被告不仅伪造证据,还利用伪证向工作室提出索赔,涉嫌敲诈勒索;同时要求行业监管机构将我除名,涉嫌诬告陷害。心理咨询中的伦理保护,绝不应成为降低作恶成本的工具。如果对这种行为姑息纵容,只会损害那些真正需要保护的咨访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