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三者无法相提并论。罗马帝国是普世帝国,非民族国家,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巴勒斯坦人的政权。奥斯曼时期,巴勒斯坦及叙利亚享有自治权,而英国则是委任统治性质,两者本质不同。
这三者的统治虽严苛,却不及以色列那般残酷。一般民族只需给予些许权益便能满足,像泛突厥极端分子这般只畏强权、永不满足的只是少数情况。巴勒斯坦人不过是追求合理诉求的普通人罢了。
罗马帝国并非单纯由意大利人高高在上征服巴勒斯坦。实际上,在公元243至248年间,意大利曾受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统治。罗马帝国的特点在于,各省份如意大利、希腊和巴勒斯坦中均有部分上层阶级享有罗马公民身份。意大利与巴勒斯坦的统治阶层并非对立,而是相互合作。他们共同管理并压迫着各省份中占人口多数的非罗马公民底层民众,维持帝国的运转与稳定。这种结构体现了罗马帝国复杂的权力关系与社会层级。
公元243年至248年,一位名叫菲利普的阿拉伯人统治了罗马帝国。他来自叙利亚(古叙利亚涵盖现今的叙利亚与巴勒斯坦地区),出身低微,据传曾是一名小偷,其家族可能与今日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有关。凭借在罗马军队中的战功,菲利普获得了罗马公民身份。后来,他利用士兵对皇帝不满的情绪,在一次兵变中篡位自立,并得到罗马元老院的认可。在位期间,他还以皇帝的身份主持了罗马建城千周年的盛大庆典。菲利普的崛起成为罗马历史上一段独特的故事。
菲利普统治罗马五年后被推翻,原因并非他出身阿拉伯,而是因其怯懦。日耳曼人入侵时,他不敢亲率大军出征,只派大将德基乌斯迎敌。德基乌斯成功击退入侵者,凯旋后受到罗马人拥戴,发动政变杀死菲利普,自立为帝。
243年,菲利普成为统领。他出身阿拉伯,早年曾为盗匪,后凭借勇气与才干攀升至高位。然而,他的野心也随之膨胀,不再满足于辅佐君王,而是暗中谋划篡位。他通过制造军需短缺引发士兵不满,再将责任推给皇帝,借机煽动人心,为自己的夺权计划铺垫道路。
菲利普受到军队拥戴成为皇帝,元老院与行省随即表示支持。
若说巴勒斯坦人是罗马帝国的奴仆与顺民,恐怕他们会气得鼻子歪掉,怒视着你反驳:什么话!我家祖上可是正牌罗马公民,还给菲利普皇帝牵过马,我们才是真正的罗马人!
巴勒斯坦这一译名其实有误,此地与波斯关联不大,名称并非源自波斯语的斯坦,而是源于罗马语的腓力斯丁,意为游牧之地,指游牧民族栖息之所。
对于奥斯曼帝国,巴勒斯坦人虽不像对罗马帝国或阿拉伯哈里发那样有强烈的认同感,但也并未表现出强烈反感。毕竟,奥斯曼是一个伊斯兰国家,尽管它更倾向于重用改信伊斯兰教的希腊人,但对普通阿拉伯省份的管理还算平稳。在治理结构上,苏丹通常会任命四位主要官员:省长(帕夏)、财政大臣、骑兵司令和海军司令。而其他下级官员多由当地推举产生,比如来自巴勒斯坦或叙利亚本土的人士。有时,巴勒斯坦地区甚至会出现帕夏职位空缺的情况,这时财政大臣或骑兵司令为了争取升任帕夏,往往会讨好地方阿拉伯官吏,给予他们更高的职位,以换取更多税收来献给苏丹,从而提升自己的竞争力。虽然在奥斯曼统治下,普通巴勒斯坦民众生活贫困,但当地的官吏阶层仍具有一定地位与影响力。

巴勒斯坦在奥斯曼帝国时期隶属于路撒冷省管辖。

历史上,汉人对新疆的治理得到了不少维吾尔族人的认可与支持。民国时期,新疆仅有三十万汉人和三四万军队,却能有效管理四百万人口的大省,这得益于许多维吾尔民众的认同。沙俄将领库罗帕特金曾评价,汉人治下的新疆优于维族伯克统治时期。阿古柏入侵时,新疆战乱频仍,人口锐减;而左宗棠收复后,维吾尔族人口从不足六十万增长到二百多万,经济也显著恢复发展。新中国成立后,工作队废除了喀喇汗王朝遗留的农奴制,并持续努力解决维吾尔社会面临的毒品和艾滋病等问题。除了一些极端的泛突厥分子外,大多数理性之人都能认识到汉人带来的积极变化,不会无端反对。
英国对巴勒斯坦实行的是委任统治,本质上并不想长期直接管理。这种模式意味着英国只是暂时负责治理,待巴勒斯坦具备条件后便可实现独立。虽然最终提出了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分治方案,但这并不排除支持巴勒斯坦独立的可能性。事实上,约旦王国是在英国的支持下建立的,而约旦河西岸地区原本也属于约旦王国的领土范围,只是后来在20世纪60年代被以色列占领,改变了这一地区的政治格局。
以色列从一开始就否认巴勒斯坦的存在,声称阿拉伯人已有众多国家,而犹太人却只有一个,甚至认为约旦已是巴勒斯坦人的国家。于是,以色列对巴勒斯坦采取驱逐、限制等措施,试图消除其影响。这自然导致巴勒斯坦人对其毫无认同感。